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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要闻

省消委会提醒: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要谨慎

2019年10月16日

2016-11-18 省消委 


   越来越多的老年消费者开始关注养生保健,少数不法经营者利用老年消费者追求健康长寿的心理和消费信息接收相对闭塞便趁虚而入,通过各种方式向老年消费者定向推销价格高昂的保健品,诱导其上当受骗。10月9日,四川省消委会发布全省老年消费状况和侵权典型案例。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消委组织接到消费者投诉涉及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方面的案件325起,其中保健食品227起,保健用品98起。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表现为虚假宣传、价格欺骗、质量低劣、售后跑路等。


  据省消委会秘书长肖向荣介绍,凉山州西昌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今年七月对当地中老年消费者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有购买保健食品经历的消费者142名,达到受访人群的45%,赞成购买保健食品的消费者118名,达到受访人群的37%;有39%的受访者认为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另外还有45%的受访者对此表示不清楚,有78%的消费者甚至不了解保健食品和药品的不同。

  老年人不要陷入经营者设计好的“亲情陷阱”

  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和铺天盖地的宣传,老年消费朋友们如何才能放心、舒心消费呢?肖向荣表示,老年朋友们要认真规划老年生活,防止因退休在家和缺少儿女陪伴产生孤独和寂寞感,要善于调节好自己的心情,树立健康、积极的消费态度,不要盲目听信宣传,不要陷入经营者设计好的“亲情陷阱”。

  中国保健协会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的保健品的销售约2000亿元,其中老年消费占了50%以上,老年人是保健品消费的主力军。2016年6月19日,中消协发布了《保健食品消费认知度调查报告》称大多数受访对象对“国食健字”、“国药准字”等概念都没有分清,对“保健品”的概念理解模糊。

  “在日常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中发现,有的老年消费者通过参加免费旅游、体验商品等方式,在感受销售人员的‘亲情’关怀后,就立即购买保健品,感觉没有效果后再找经营者时,已人去楼空。”肖向荣提醒,保健品消费要保持理智,切忌为了感谢别人所谓的关怀而买了一堆自己不需要或是没有效果的产品,造成财产和身体损害。应在医生指导下,适量购买自身需要的保健品,有效果后再继续消费。

  面对新兴消费方式 要加强消费维权知识

  随着网络、电视、电话购物兴起,老年朋友们的消费行为也在悄然变化,逐渐适应了年轻化的消费方式。“各种广告中名人的现身说法、专家鼎力推荐、大折扣的回馈吸引着消费者眼球,大量难辨真假的400电话以货到付款的方式让老年消费者们更是趋之若鹜,发生问题进行维权时,经营者以各种托词推卸责任,消费维权难度很大。”肖向荣说。

  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面对种类繁多的产品和各种新兴的消费方式时,要全面了解产品信息,在享受新消费形式带来便利的同时,选购自己心仪的产品。同时,应加强消费维权相关知识学习,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留存证据,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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